繁體
登录
00529153X/2017-00056
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通知
2017-03-01
2017-03-08
通知
高政〔2017〕11号
高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期间禁烧工作的通知
附件
高政〔2017〕11号 关于全力做好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期间禁烧工作的通知.doc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
网站标识:4101820004
豫ICP备16005921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2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