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文〔2020〕9号
关于印发《高山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企业、镇直部门:
现将《高山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高山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理
农村积存垃圾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达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使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村庄全域实现“十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无乱堆乱放、无杂物挡道、无污水横流、无私拉乱扯、无杂草丛生、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无乱栽乱种、无残垣断壁,公共区域规范有序,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农户庭院实现“五净一整齐”(即:门窗、墙面、屋顶、地面、餐饮厨具干净无灰尘,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整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范围
全镇17个行政村(苌岗、白水峪除外)、高山关帝庙社区、竹川社区,纳入本次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各种积存垃圾。彻底清理村庄内外、社区内外积存的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即:农户庭院、房前屋后、背街小巷、道路沟堰、道路沟渠、广场游园、田间地头、廊道绿地等村庄内外积存的枯枝败叶、杂物杂草、棍棒秸秆、畜禽粪污、废旧衣物、废旧家具、废旧农具、僵尸车辆、砖头瓦块、土堆障碍物、淤泥、漂浮物、白色污染、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药瓶、肥料袋、水果套袋、农膜、塑料管等)、施工残留建筑垃圾(含拆迁类建筑垃圾) 、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点线结合、全面推进,彻底消除垃圾围村、围路、围河、围坑、围园、围沟等现象,实现整治全覆盖。在清理垃圾的同时,要做到无害化处理,严禁焚烧垃圾、私自填埋垃圾。
(二)全面拆除各种违规建设。彻底拆除村庄内外、社区内外各类违章违规建筑,即:临时棚、铁皮房子、畜禽圈舍、废弃厕所、露天厕所、残垣断壁、危旧房屋、非施工类围挡、残破污损广告牌匾、废弃线杆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等,彻底消除各种私搭乱建、违章建设等现象。在拆除违章建筑同时,要做到一次性拆除到位,严禁界限不明、标准不一。
(三)全面治理各种农村乱象。彻底整治户内户外、村内村外、社区内外、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排、乱拉乱扯(电线、电话线、网线等)、乱停乱放、乱栽乱种(占用绿地、游园)等各种乱象,实现农户庭院(门窗、墙面、屋顶、地面、餐饮厨具等)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空心院、空闲地治理有效、合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道路通畅有序,广告、牌匾、标识规范统一,垃圾中转站、卫生公厕、文化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管理规范。在治理各种乱象同时,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四)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考核机制,一是结合五星支部评定和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制度,把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各基层单位责任目标;二是切实加强综合执法,加强对环卫公司的监督管理;三是建立村庄环境卫生和基础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建立文明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文体卫生活动,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四、时间安排
1、2月28日前,完成情况摸排、方案制定和审批工作。
2、3月20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并拨付启动资金。
3、5月31日前,第一批申请验收村庄要全面完成垃圾清理、违章拆除、乱象整治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4、6月30日前,第二批申请验收村庄要全面完成垃圾清理、违章拆除、乱象整治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并完成第一批村庄的考核验收和基础奖补资金拨付工作。
5、7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村庄的考核验收和基础奖补资金拨付工作。
6、8月31日前,完成整改类村庄的考核验收和基础奖补资金拨付工作。
7、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各村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达到半年以上的,拨付剩余基础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是清理农村积存垃圾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并设立分管领导挂帅的专门工作机构。各村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审批。
(二)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主体,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配合、支持、参与,达到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效果。
(三)高标要求、全面整治。各行政村是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全面认真细致摸排具体情况,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区。整治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实施,坚决杜绝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做法和行为。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督查和考评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定期调度、定期观摩,实行定期督察、定点督察、跟踪督察、定期通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考核办法,组织镇三农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发展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差。
附件1:高山镇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考核奖惩办法
附件2: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乱堆乱放调查表
附件3: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私搭乱建调查表
附件4: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残垣断壁调查表
附件5: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乱栽乱种调查表
附件1
高山镇清理农村积存垃圾
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范围
17个行政村(苌岗、白水峪除外)、高山关帝庙社区、竹川社区。
二、考核时间
第一批考核验收: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第二批考核验收:2020年7月1日—7月31日
整改类村庄二次考核验收: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全面清理各种积存垃圾(30分)
(1)村庄内部(含房前屋后、背街小巷、道路沟堰、河塘沟渠、广场游园等)、社区内部干净整洁,得10分。发现1处垃圾,扣1分,扣完为止。
(2)村庄周边(含通村道路、田间地头、廊道绿地等)、社区周边干净整洁,得10分。发现1处垃圾,扣1分,扣完为止。
(3)农户庭院(含门窗、墙面、屋顶、地面、餐饮厨具等)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得10分。随机抽查10户,发现1户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注:积极垃圾包含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杂草、棍棒秸秆、畜禽粪污、废旧衣物、废旧家具、废旧农具、僵尸车辆、砖头瓦块、土堆障碍物、淤泥、漂浮物、白色污染、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药瓶、肥料袋、水果套袋、农膜、塑料管等)、施工残留建筑垃圾(含拆迁类建筑垃圾) 、工业固体废弃物等。
(二)、全面拆除各种违章建筑(30分)
村庄(社区)内外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到位,得30分。发现1处,扣2分。
注:违章建筑含临时棚、铁皮房子、畜禽圈舍、废弃厕所、露天厕所、残垣断壁、危旧房屋、非施工类围挡、残破污损广告牌匾、废弃线杆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全面治理各种农村乱象(20分)
村庄(社区)内外整洁、通畅、有序,公共设施管理规范、正常使用,得20分。发现1处,扣0.5分。
注:农村乱象含户内户外、村庄村外、社区内外、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排、乱拉乱扯(电线、电话线、网线等)、乱停乱放、乱栽乱种(占用绿地、游园)等各种乱象。
(四)、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分)
(1)健全卫生保洁制度(5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得5分。保洁不到位扣2分,无制度扣2分。
(2)建立健全基础公共设施管护制度(8分)。设施正常运转使用、及时维护,得8分。有制度、设施运转维护不到位扣3分,有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精神文明建设(7分)。建立有村规民约、常年组织开展五美庭院、好婆婆、好媳妇及各种精神文明、文体卫生活动的得7分,无制度、无活动的不得分,其他酌情扣分。
考核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注:整村搬迁社区,社区考核占70%,村庄占30%;非整村搬迁社区,村庄考核占70%,社区占30%。)
四、奖惩办法
(一)资金奖补
奖补标准:一般村74元/人。以2018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依据。
(二)奖惩办法:实施基础奖补和差异化奖补相结合。
1、基础奖补。制定方案、审核批准后,预拨20%奖补资金; 完成任务、通过验收后,拨付50%奖补资金;建立机制、长效保持达到半年的,再拨付30%奖补资金。
2、差异化奖补。对于行动积极、措施有力、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批通过考核验收达到优秀标准、并长期有效保持半年以上的行政村,在完成基础奖补基础上,再给予10-20%奖励资金,并列入下一年度美丽乡村备选项目村;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任务完成标准不高(没有通过考核验收或通过验收但未长期有效保持)的行政村,扣除20%基础奖补资金,并取消其年度生态文明星评选资格。
附件2
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乱堆乱放调查表
组别 |
类别 |
措施 |
整改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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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类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树枝、杂草、秸秆。
2.包括房前屋后、道路两边、田间地头。
附件3
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私搭乱建调查表
组别 |
物主 |
措施 |
拆除时间 |
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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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残垣断壁调查表
组别 |
详细地址 |
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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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高山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乱栽乱种调查表
组别 |
地址 |
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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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道路两边、绿化带内、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