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572/2020-00075
  • 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未成年、溺亡、防治
  • 2020-06-11
  • 2020-06-11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的通知

                    

 

 

 

 

  高政文202042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的

 

各村委、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继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江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蔡     党委副书记

郭志永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甄向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红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平晓骞   副镇长

栗宏伟   党委委员

吉官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雪丽   党委委员

付国广   副科级干部

张剑英   副科级干部

  员:李娟  王书仁 郝会源 机关各部门主任以及各村支部书记

防溺亡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利军担任。联系电话:64863989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杜绝重大溺亡事故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一步大幅下降,构筑安全防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区分

1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抓好落实。

2镇中心校和镇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组织中小学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各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镇农办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库、河道、水井、水塘(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镇村镇办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及孤儿关爱保护工作,会同镇派出所、镇中心校、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及孤儿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及孤儿不失管、不失控。

7镇团委、镇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及孤儿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及孤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及孤儿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要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镇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即:上一堂预防溺亡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并妥善保管《一封信》的《回执》;开展知识竞赛、展板宣传等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亡宣传彩页;召开一次“预防溺亡”主题教育家长会;布置一篇预防溺亡安全教育作业;每周利用升国旗、班会开展一次防溺亡随机教育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悬挂一批预防溺亡宣传标语;开展一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真正做到宣传活动“铺天盖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全覆盖排查危险水域

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水库、河流、水塘、大口井、取土坑等,建立台账对各个隐患所属单位、责任人、防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情况了解,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各个隐患点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巡逻及救生队伍。

(三)全时段开展重点防控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义务巡查活动,成立危险水域巡逻队,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各村要做到“12个一”:一是成立一个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每月召开一次防溺亡研判会;三是每个村两委成员至少分包一个组;四是每个村有一辆用于宣传的车辆;五是每周至少入户进行一次宣传;六是集中向村民发放一次防溺亡宣传单;七是各村与每户有未成年人的家庭签订一份责任书;八是每个村、每个组有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标语;九是每处水域有一个责任人;十是每处水域有套救生器材;十一是每处水域有一支巡逻救护队;十二是每处水域有一组喊话器材或高音喇叭。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件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村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村委——家庭”防范网络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张贴防溺亡小标语不少于30条,条幅不低于2条。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把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道、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各部门要把所有资料拍照存档留存,上报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一份(邮箱:gszwhzx111@163.com)

()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各村定期总结防溺水工作成效,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高山镇人民政府

    2020611

 

附:《高山镇防溺亡领导干部包村一览表》

 

表一《高山镇防溺水等危险区域排查表》

 

表二《高山镇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子女花名册》

 

表三《高山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花名册》

 

表四《高山镇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花名册》

 

表五《高山镇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

 

表六《高山镇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花名册》

 

表七《高山镇未成年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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