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2014〕40号
中共高山镇委员会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村委、企业、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荥阳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新型城镇化工作布局为统揽,以建设“干净整洁、宜业宜居”新型城镇和美丽镇村为向导,以“两安三化”建设为重点(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着力加快“美丽高山”建设进程,通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分类推进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各行政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规划引领,实现提升。坚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不动摇,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在规划引领下的人居环境改善和提升。
2. 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围绕镇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保留村,分类制定工作导则、整治标准和目标任务,科学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3. 以人为本,完善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奖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自2014年6月开始,围绕农村“五旁”(路旁、沟旁、渠旁、河旁、田旁)以及村庄内外,大力开展以垃圾清除和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整治阶段(2014年6月-2014年12月)
1. 动员部署(6月10日-6月20日)
各行政村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成立相应机构,财政部门要确保相关整治资金落实到位。
2. 集中整治(6月21日-11月20日)
社区、村庄及周边(含农户庭院、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田间垃圾集中清运和处理。村庄内残垣断壁集中整治,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污水排放综合治理,社区、农村墙体广告集中规范和治理。
3. 规范提升(11月21日-12月31日)
对照《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和《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查找整治阶段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规范和提升。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健全专业环卫队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
(二)省级达标村、示范村创建阶段(2015年1月-2018年12月)
到2018年底,全镇80%以上的规划保留村达到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全镇40%以上的规划保留村达到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全部达到河南省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每年新启动1-3个规划保留村开展美丽镇村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农民住房安全工程。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布局,大力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让农民住上放心房。建立并落实农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镇村原有的文化传承和自然风貌。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根据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各行政村现状,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道路硬化。结合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搞好镇村道路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镇村畅通”工程,做好村内主次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健全镇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四)环境净化。组织实施镇村清洁工程,重点清洁家园、水源和田园。积极推行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所有镇区和新型农村要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五)村容美化。在搞好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以路旁、房旁、村边绿化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绿化,有条件的村打造绿化景观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镇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大力支持,形成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奖惩措施、督查方案等。各行政村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大力支持、通力配合、倾斜资源,共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贡献。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不断拓宽投资渠道,有效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资金需求。
(四)强化考核评比。镇党委、政府将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农办、镇管办将对镇区、社区、各行政村进行督查考核。从2014年第三季度开始,每月对各行政村、社区考核评比一次,通过考评推荐一批先进单位上报上级予以表扬,并享受相应的奖补政策。对于工作无组织、无谋划、无安排,村庄面貌无变化,群众意见大的村,给予问责和通报批评。
中共高山镇委员会
高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