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23-00056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2023-05-08
  • 2023-05-09
  • 通知
  • 荥政文〔2023〕39号
  • 有效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荥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直达中小微企业力度,推动惠企政策线上公开透明、自动锁定企业、智能直达兑现,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依托“郑好办”“亲清在线”系统平台,按照政策和服务的实施范围和条件,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到2023年12月底前,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免申即享”,条件成熟的政策和服务基本实现“免申即享”。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梳理各类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一批惠企政策。按照分批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梳理“资助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政策文件,形成第一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后续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持续完善“免申即享”政策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二)完善“免申即享”工作流程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三)编制“免申即享”办事指南

编印惠企便民政策“免申即享”办事指南和具体操作手册,明确“免申即享”政策兑现方式和操作流程。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宣讲,充分运用“万人助万企”等政策资源,为企业解决政策堵点难点,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四)完善“免申即享”制度文件

结合“免申即享”改革的实际需求,梳理与业务开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依申请办理的惠企便民政策内部流转规程予以修订和调整,确保“免申即享”事项兑现过程合规、合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五)规范“免申即享”操作流程

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等,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事项存储账户、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核验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信息,实现基于事项结构化、流程标准化、审核要素指标化的“免申即享”。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六)畅通“免申即享”资金拨付

打通“亲清在线”平台及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结合部门预算安排或上级资金下达情况,惠企资金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直接兑付至企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七)建立“免申即享”监管机制

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免申即享”之中,运用大数据分析评判,实现信用与政策兑现“免申即享”无缝对接。政策兑现后,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和回头看,确保及时纠正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的偏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政策梳理专项工作小组和数据共享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免申即享”落地生效。政策归口单位负责梳理本单位“免申即享”事项清单,优化调整审批流程,做好线上审核、公示和兑现工作。

(三)加大监督考核

工作专班定期组织评估和回头看,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数据共享不配合的单位实行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将“免申即享”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工作专班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具体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作用,以开设专题专栏、投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精准对接政策受益主体,利用座谈交流、培训指导以及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省、市、县(市)第一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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